电子商务的海外代购法律规制探讨论文

导读:海外代购是依靠现代社会发达的信息网络技术而产生的购物方式。我国目前还没有足够完善的法律制度对这种新兴的购物方式进行规制,难免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出现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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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海外代购是依靠现代社会发达的信息网络技术而产生的购物方式。我国目前还没有足够完善的法律制度对这种新兴的购物方式进行规制,难免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出现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探究在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可能受到的侵害,由此发现我国海外代购法律规制的不足之处,实现完善、健全我国相关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海外代购;法律完善

  一、海外代购中的法律风险

  (一)消费者的法律风险

  现代社会中,消费者在任何情况下总要承担或大或小的法律风险。特别是依靠微信、微博、小红书这些平台专门从事私人代购服务的职业个人。然而这些代购者在这些平台发布的关于海外商品的信息及宣传内容却很难被界定为是主观的纯私人分享还是具有商业性质的广告宣传。而且许多代购者在与消费者达成合意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协议。正因为没有事先约定,所以产品的质量和售后也很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就造成了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海外产品后,无法严格按照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国内目前为止仍未成功地建立起专门为海外代购和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的机构。

  (二)代购者的法律风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海关对于进入境内的中国居民、游客和其他旅行者所携带的境外个人和自用物品的实际价值小于或等于5000元人民币时,海关才能够免税放行。且对于自用、单种的商品要求数量也必须是合乎常理的。消费者通过边境免税店选择的物品额度和海关免税店放行物品额度小于或等于8000元人民币时,也是可以免税放行的。但这仅仅是针对个人自用物品的。[1]代购者(尤其是私人职业代购)作为经营者、销售者,可能面临税收、行政监管、知产保护等风险。这使得代购者经常有涉嫌走私的风险。

  (三)第三方代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当消费者认为在电商平台购物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电商平台不提供相关销售者或服务者真实信息的,都有权要求赔偿。并且电商平台一旦做出对消费者有利的承诺,就必须做到。另外,一旦电商平台对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知情但不作为的,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在现在的海外代购中,微商和电子商务平台占据主体地位,但几乎所有微商以及电商平台上的许多代购店铺并未按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备案其基本信息,代购者一旦逃逸,就需要第三方平台进行赔偿,也可能面临连带责任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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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形式

(一)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许多代购者仗着消费者接触不到所要代购的商品,利用自己在关于商品信息上的优势地位,以各种形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1.虚假信息。在网络代购中,由于购物方式的特殊性,消费者不能直接接触商品。所以代购者就利用这点“bug”,向消费者隐瞒、谎报所要代购的产品的各种信息,如材质、功效等,来引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2.“钓鱼”网站。在现代社会,计算机技术已经非常普及,许多利用互联网技术的犯罪行为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钓鱼”网站已经并不罕见,它们开始侵害消费者的各种权益。这种“钓鱼”的网站非常狡猾,披着各种合法的外衣出现在了人们眼前,没有丰富的网购经验的广大消费者非常容易上当。

  3.虚假广告。海外代购的发展与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计算机网络在当代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上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新的互联网技术的出现颠覆了传统的广告模式,使新兴的广告越来越多样。这就有许多消费者丧失了一些判断力,难以辨别真假。与此同时,政府和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还远远不够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员不作为的现象,导致海外代购行业中的安全隐患比较多。[5]

  (二)侵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

  1.人身安全

  现在海外代购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类别越来越多,但许多产品或服务并没有经过严格备案,所以它们的质量和安全系数也不能得到足够的保证。在传统的购物方式中,消费者可以看到、摸到自己真正想要购买的商品。但由于海外代购的特殊性,消费者只能通过广告以及代购者的描述来感知产品,无法接触商品,使得代购产业时常有鱼目混珠的事情发生。[4]

  2.财产安全

  因为现代网络犯罪技术的猖狂,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不仅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同时还会直接导致网络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账号和密码丢失。最终,消费者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主要包括质量保障、合理的价格、自愿交易等权利。以电商平台代购为主的代购者们通常使用格式条款,若消费者不能接受其中任意一条条款,则不能达成合意。这种格式条款中一般会包含许多关于商品的退换货、邮费等不合理的条款。代购者以不接受该条款就无法达成合意为条件,迫使消费者必须同意。[8]其实,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二十六条早已有相关规定对格式条款进行了一些规制。但因为许多电商平台的格式条款长期存在,导致消费者已经开始麻木地接受这些条款。这种长时间的被动接受,也在无形之中助长了代购者的侵权行为。

  (四)侵害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

  1.难以确认责任主体

  在海外代购商品的交易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很多部分,而且每一个部分都会有不同的责任主体,包括消费者、代购商家以及第三方的销售商家,与这三个责任主体对应的应该是实际的购买商家、名义的购买商家以及其他的实际经营商家。除此之外,还有国内外的各种运输者等等。当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特别是在以微商、微博代购为主的职业私人代购中,消费者往往没有和代购者事先达成协议,这就很难确定责任人。因此,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权利自然受到侵犯。

  2.难以取证、举证

  在海外代购过程中,代购者很有可能利用他的网络优势地位,删除交易记录,删除代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而且在举证责任方面,我国法律对举证请求人规定了举证责任:消费者要证明代理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必须自己收集证据。再加上消费者在网络技术上本就处于劣势,这就使消费者的取证、举证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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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完善

  (一)明确海外代购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依据

  1.规制海外代购的法律适用

  为明确海外代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依据,需要规范海外代购的法律适用。现行法律主要针对传统的经济和商业方式,而海外代购主要通过网络、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进行在线业务。虽然《民法典》和《电子商务法》已经对海外代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还是有必要在现有法律制度中增加一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别规定。参考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我们可以扩大我国现行法律的适用范围,将海外代购问题纳入进来。对于因为网络交易的特点而不能受到现行法律限制的特殊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制定一些专门的规则和制度来规范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9]

  2.明确海外代购中第三方电商的权责

  随着海外代购需求的增加,许多大型海外代购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开始创建自己的网站,包括最近比较火的得物、识货等APP。他们的综合实力较强,救济能力自然比别人更胜一筹。他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些保护措施。因此,为了规范海外代购法律的适用,要明确第三方电商在涉及保护海外代购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3]

  (二)健全代购信息披露机制

  完善的代购信息披露机制,是针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的实际情况,让广大消费者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商品基础信息的同时,能够决定自己是否可以购买与其相关的商品。健全代购信息披露机制的关键在于使消费者和代购者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处于平衡地位,这就要求代购者将与产品相关的信息及时公布出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十七条规定,代购者必须如实公布自己的相关信息,如官方商号、主营业务、营业地址、经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必须全面并且真实准确地公开与产品相关的信息,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尊重。禁止代购者以编造个性化的用户评估、虚构交易等手段来作为一种伪装宣传。[6]

  另外,代购商家应当及时向广大消费者披露与其代购商品有关的信息,特别要注意的是买卖双方之间达成合意的有效日期、货款支付的方式、物流的方式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履行等。

  (三)完善和改进争议纠纷调解解决机制

  《电子商务法》第四章已经通过相关条款为海外代购的争议和纠纷解决提供了一些法律依据,以保护消费者在海外代购中的合法权益。[2]但我国《电子商务法》仅仅针对我国境内的电子商务问题作出规定,只能对海外代购的纠纷解决工作提供有限的法律依据。

  参考这些,我们可以针对海外代购提出三条纠纷解决机制:一是线下调解。比如设立专门的海外代购消费者的维权机构,或者是可以向有关的机构进行仲裁,也或者是可以直接向地方最高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是线上调解[7]。由大型代购平台作为中介,干预双方的纠纷,从中调解,达成合意。三是最复杂的跨境纠纷解决。这就需要成立专门的跨境消费者保护组织,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还有最重要的是证据收集和举证。证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海外代购中出现最多的是电子证据,容易流失,不确定,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消费者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受损,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但由于电子证据的特点,消费者调查取证是要比传统的购买方式困难得多。但代购者、电商平台获取这些证据就要容易得多,所以,由代购者或电商平台来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国家应支持便利、低成本、公平、透明的经营理念,加强其合法性和资金独立性,建立和健全海外代购纠纷解决机制。

  (四)健全代购者赔付机制

  代购者赔付机制的运用是保护消费者赔偿权利的一项措施。海外代购中,特别是私人代购,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了问题后的损害赔偿一直都是困扰广大消费者的一大问题。这就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交易和售后服务的法律条件,实行代购者赔付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具体的销售额度,从各大电商平台中直接提取一定的备用金,作为补偿消费者的必要保证金,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对微商、微博代购这样的职业私人代购,还可以硬性要求代购者为所购商品或为消费者投保,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减轻消费者的风险,而且万一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应得的赔偿也有足够的保障。

  四、结语

  海外代购已经越来越深入我们的生活。我们要尽可能地规避其中的风险,帮助消费者们更好地、更安全地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这需要多方面的积极配合,包括行政、监管、立法等多个层面,针对具体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规范海内外市场秩序,维护好社会安稳,保护好各方利益,推动时代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沈友耀.海外代购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问题研究[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20,39(1):59-63.

  [2]王子璇,马松杰,张子禾.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P2P平台风险评估体系[J].现代商业,2021(3):127-129.

  [3]于洁.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困境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7(6):81-83.

  [4]程楚.论网络海外代购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32-33.

  [5]黄建鸿.论网络海外代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J].市场研究,2017(2):4-6.

  [6]陈博.关于大学生代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的探讨[J].法治与社会,2020(6):53-54.

  [7]涂明辉.“海外代购”模式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J].法治与社会,2015(2):64-66.

  [8]朱静洁.互联网社交平台购物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45-51.

  [9]马艳超.我国网络海外代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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